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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嘉商标被续评为“福建省著名商标”

2013-05-23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:6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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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审核与公示,我司被续评为“福建省著名商标”。

自2009年获评“福建著名商标”起,思嘉不断自查、自检,建立并维护商标使用、管理和保护制度,并逐年不断健全管理制度,提高思嘉新材系列产品质量,维护思嘉品牌及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信誉。

思嘉在申报后按照要求配合审查工作,接受工商局组织的专家组的走访调研,专家组认真进行实地考察评估,客观填报《考察评估表》。由于我司商标为注册商标,且商标权属无争议,公司近三年无任何商标侵权行为;此外,续评申报商标实际使用已满三年,为相关公众所知晓,思嘉的商标商品质量优良、稳定,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,具有良好市场信誉,所以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评审小组推荐并认定我司“福建省著名商标”的续评,认可思嘉商标是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、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,是福建省著名商标。

据悉,本次的续评工作是由各级工商局按照《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驰著名商标培育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商标〔2011〕163号)精神,坚持高标准进行申报的。主要培养突出农业、海洋渔业、传统优势产业、区域经济支柱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和特色产业,加强对申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培育和指导。

同时,本次申报条件较为严格,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下的企业,不得推荐参加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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